【导语】:实物配租家庭应按合同约定方式及时缴纳租金,并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完成本月或当年度最后一次租金缴纳。
实物配租家庭应按合同约定方式及时缴纳租金,并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完成本月或当年度最后一次租金缴纳。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由实物配租家庭承担。实物配租家庭逾期未缴纳租金的,公租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租赁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退出公租房时,应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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