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离婚证,本专题提供桂林离婚证办理流程、桂林离婚证补办,桂林离婚证如何办理,桂林离婚证办理条件的桂林离婚证办理的相关内容。

我要查询 : 离婚方式离婚证办理离婚证补办

协议离婚

适用对象

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

申请要求

1、双方当事人是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出自双方完全自愿;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离婚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批准

颁发凭证

《离婚证》(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

办理地点

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桂林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及电话一览

温馨提示:婚姻登记处接待时间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诉讼离婚

适用对象

要求离婚的男女一方(双方)

申请要求

1.男女一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男女一方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3.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

4.对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

离婚程序

1.搜集证据

要搜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提出申请

起诉人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及身份证件,并书写符合一定格式的起诉状,并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3.受理调解

先对男女双方进行调解,若无法调解成功,法院再对起诉人的情况判定是否立案,并告知起诉人诉讼申请结果。

4.举证开庭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在30天后开庭审理。

5.宣判结果

经过审理后,根据庭审情况,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颁发凭证

《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皆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办理地点

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

桂林市各区县人民法院法院地址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