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桂林本地宝经济适用房专题为您带来桂林经济适用房申请等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的经济适用房办理提供便利和帮助。

我要查询 :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居住工作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2、已婚家庭或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上单身家庭;

3、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

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

桂林经济适用房申请的具体条件

桂林购买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

1.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户调查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结婚证、职称证或行政职务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3.配偶已故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未婚的提供未婚声明(原件)

不同情形:

4.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协议或租赁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5.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原件);

6.住房困难户和离婚后无房方提供原购住房产权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7.申请人或配偶属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8.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连续三年缴交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审原件留复印件)。

申请流程

1、公布房源信息

每次开盘前,市房改办将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在《桂林日报》上公布。

2、申请家庭报名

持有《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申请家庭可根据公布的房源地址、数量、销售价格和自身的需求,按要求报名申请。

3、确定参加选房申请家庭名单

市房改办根据报名申购家庭的《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顺序编号,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选房申购家庭名单,并发放《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

4、选房

申请家庭凭《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和《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房,选定住房后,应及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署《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

5、申请家庭选房

完毕后持《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和《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房改办办理手续,领取《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证》。

6、申请家庭

持《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桂林经济适用房申请具体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1.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或所居住的社区公示期限7日。
2.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桂林日报》和市房改办办公场所公示期限10日。
3.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2.5个工作日审批。
4.除可以当场办结外,市房改办应当自受理申购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批。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广西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15窗口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4-17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交通指引:可乘坐61路、83路、85路、86路、91路公交车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或乘坐K2路、89路公交车在山水大道站下车往西城大道方向沿创业大厦步行约700米即可到达

桂林市街道办事处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