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降低普通护照收费标准;
普通护照由每本160元降为每本120元;
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
办理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
其监护人陪同:
1、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2、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
1、监护人委托书,
2、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八)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九)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十)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办理流程
1、预约。网上预约办证,预约成功后凭预约信息及携带身份证等办证材料到出入境接待大厅可享受优先办理业务。
2、填表。到达出入境大厅使用电子填表机填表(可请工作人员协助)
3、使用免费照相服务照相
4、取号
5、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6、缴费。支持网上扫码支付、现金支付。(可以选择到窗口拿或者邮寄速递,邮寄是22元)
温馨提示:
1、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2、公民领取普通护照后,应当在持证人签名栏签署本人姓名。
3、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4、护照有效期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两种。针对普通护照持有人不同年龄,规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申领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为10年,同时取消了护照延期的规定。
办理时限及费用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
其中,受理1个工作日内,审核2个工作日内,审批2个工作日内,制证2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普通护照:每本120元(发改价格〔2019〕914号)
护照加注:每项20元([1993]价费字164号)
支持现金支付、刷卡、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现场缴费。
办理地点
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0773—5829930
(一)申请人可向全国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向登记备案地或者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