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桂林购房后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等,其他材料详见正文。
住房公积金提取(购房)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申请人作为缴存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提取不足部分时,须提供)
3.购房合同原件1份(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②购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双方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③参加集资、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及危旧房改造等方式的提供与建房单位的协议。)
4.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合同登记备案证明;②购买房改房的,提供《出售共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计价核定表》;③参加集资、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及危旧房改造等方式的,提供房改部门批文及花名册。)
5.付款凭证原件(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的,提供购房发票或收据;②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补缴房款发票或收据;③购买集资、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及危旧房改造等方式的,提供售房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④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增值税发票。)
6.本人(或配偶)购房所在地户口本或工作证明原件(异地购房申请提取的,需提供)
注意事项:
1、可通过信息共享渠道获取办事要件信息的,相应材料不需再提供;在审核过程中因具体情况可能涉及到其他相关信息,提取人须配合提供,如:相关人员身份证信息、本人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的截图信息等。
2、所有提取事项需要提取人提供本人银行一类卡卡号,以便提取转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桂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桂林公积金提取范围、提取时限、提取额度、提取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