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非本市户籍:育龄夫妻在现居住地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
办理材料
非本市户籍: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在现居住地登记的,需同时提供居住证)
2.夫妻双方户口簿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3张夫妻近期免冠2寸照片
另:
1.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2.生育后补办生育登记的还需提交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交《办理计划生育事项委托书》。
办理流程
步骤1.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步骤2.计生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证件齐全且声明事项与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基本信息一致的,当场发放《生育登记单》。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即时办结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桂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桂林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申报材料、覆盖人群、登记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