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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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期限及标准

缴费1-15年,发放比例80%

缴费1年,发放3个月

缴费2年,发放6个月

桂林失业金计算方法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报送失业人员材料审核通过后,失业人员才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桂林企业申领失业保险指南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桂林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一)《失业保险待缴费记录审核表》;

(二)有效身份证件,近期1吋相片3张;

(三)社会保障卡;

(四)失业人员应填写的表格:《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失业人员申请职业培训审核表》。

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材料,到失业保险待遇科业务窗口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如果失业人员超过60日后才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应提交“逾期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情况说明”,理由正当的,失业保险待遇科批准后方可办理)。

失业人员可选择在原工作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

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办理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应及时到征缴二科办理缴纳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手续。

2.失业人员因特殊原因(伤残、怀孕、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代办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交《代办申领失业保险金委托书》,失业保险待遇科批准后方可代办。

3.失业人员当月申领,当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卡中。如果失业保险金在次月5日还未到账,请失业人员及时拨打失业保险待遇科的咨询电话。

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桂林市依仁路24号

业务咨询电话:0773-2881023

桂林各区县市的社保中心联系方式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