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育保险专题为你提供桂林生育保险办理,桂林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桂林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指南、桂林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等桂林生育保险办理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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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生育保险参保生育保险缴费

报销标准

办理条件

1.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并在发生费用前按政策要求按时足额连续缴费9个月以上的参保人。

2.女职工因分娩、放(取)环、绝育、复通术、人流、流产、异位妊娠、葡萄胎等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

3.男职工的配偶生育而没有享受国家有关生育补偿待遇的。

4.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限为费用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逾期不予办理。 

办理材料

1.《桂林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填写盖章)

2.按不同申请项目准备材料

(1)女职工分娩

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或《再生育证》,复印件1份(区内应按卫计部门规定办理生育信息登记手续,外省的按当地计生条例规定出具相关证件材料)

②出院证或疾病证明书

③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④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⑤女职工生育有并发症,提供与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对应的每日清单

⑥女方身份证或社保卡

(2)放(取)环、绝育、复通术

①女方身份证或社保卡

②医疗费用发票

③疾病证明书或手术症明或病假条

(3)人流、住院保胎失败流产

①计划外流产:《结婚证》;

计划内流产:《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或《再生育证》(区内应按卫计部门规定办理生育信息登记手续,外省的按当地计生条例规定出具相关证件材料)

②住院治疗:提供出院证和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门诊治疗:提供疾病证明书和门诊病历

③医疗费用发票

④申报住院保胎失败流产、异位妊娠(宫外孕)和葡萄胎医疗费用,提供与医疗费用发票对应的清单

⑤女方身份证或社保卡

(4)男方补助

①男女双方身份证或社保卡

②医疗费用发票

③出院证或疾病诊断证明书

④《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再生育证》(广西区内应按卫计部门规定办理生育信息登记手续,外省的按当地计生条例规定出具相关证件材料)

⑤女方未享受生育待遇的承诺书

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初审(10个工作日)→复核(5个工作日)→结算科支付(5个工作日)

1.打印《桂林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回执单》一式两联,经办人核对后签名,第一联结算科留存,第二联交予经办人;

2.医疗费用审核;

3.医疗费用结算;

4.分管领导复核;

5.打印《桂林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结算科留存,第二联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转交财务科;

6.财务科根据参保人或经办人预留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转账。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内

办理地址:

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业务大厅

地址:桂林市依仁路24号三楼

电话:0773-288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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