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2、干部、职工调动、录用;
3、复员、转业、家属随军;
4、投资兴业、人才引进;
5、购房、分房、自建房、受赠或继续房产;
6、留学回国、入境定居;
7、大中专学生入学,毕业(肄业、转学、退学)
8、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解除劳教;
9、其他符合规定的户口迁移。
办理材料
2、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毕业、肄业、转学学生户口迁出需分别提供:
①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
②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中等专业毕业生介绍信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入学后户口留在原籍的,凭上述材料区内迁移不使用户口准迁证;迁往区外或者区外迁入按当地户口登记机关要求办理);
③肄业的学生凭肄业证明材料;
④转学的学生凭转学证明材料,以及上述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桂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桂林市户口变更、注销、出生登记、户籍证明、立户、分户、户口转移等信息。